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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生活
書以載道氣象磅礴!韓亨林書法的藝術魅力

韓亨林,書法家。筆名山人,號聚雅堂主,漢族,1953年1月生于靖邊縣新城鄉(xiāng),1977年畢業(yè)于延安大學中文系,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,1974年9月入黨。先后在靖邊縣、榆林地區(qū)黨政機關工作,1991年調(diào)往中央紀委監(jiān)察部干部室工作。曾任中央紀委駐司法部紀檢組組長、黨組成員。

韓亨林---手書大名片

品茶論道

激濁揚清 公正無私

以艱苦奮斗為榮 以驕奢淫逸為恥

靈犀雖通未成眷 只緣雙翼各半天 少時一滴相思淚 流入心田已暮年

山重水復疑無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

靜對古書尋樂趣 閑觀云物會天機

毛澤東詩:紅雨隨心翻作浪,青山著意化為橋
觀賞韓亨林先生在宣紙上寫字,總是被線條流瀉出的個性筆墨所吸引,他給書寫形式賦予氣象磅礴的意識之外,讓結字架構出全新的闊美藝術氣質(zhì)。因書法上升到藝術需要歷經(jīng)一個質(zhì)變的過程,其間涵蓋了傳承與創(chuàng)新的雙重積累,才會以時代審美的藝術面目展現(xiàn)出意象。欣賞韓亨林先生的書法作品,無論在筆墨間或字體上的運轉(zhuǎn),都不難發(fā)現(xiàn)受傳統(tǒng)文化的影響至深,從而讓獨立個性又融合在書寫的法度中。
韓亨林從年幼就開始習字,幾十年的探索和歷練,在他的書風里你能捕捉到唐人懷素的影子,窺視出山谷道人的蹤跡,觸摸到歐顏柳體的印痕。他沿著古人墨痕走向書界高峰,就如宋代大文豪蘇軾所言:“出新意于法度之中,寄妙理于豪放之外” ,也許是檢驗韓亨林書法價值的最直接評判。從書寫到藝術盡管質(zhì)變在法度與妙趣間,但其間的筆墨無法避開傳承與思想的交流,尤其是書寫實用性在審美意識上的學術價值,韓亨林的書法都彰顯出了個性化藝術魅力。而書法藝術所能表達的漢字形式的豐富與唯美,書寫過程中揮灑出的精神氣度,筆墨蘊含的歷史傳承和民族文化之深厚,在韓亨林先生書法作品中表現(xiàn)得尤為突出。
每當評價某件書法藝術作品時經(jīng)常以“書以載道”論述,往往又都習慣引用書法大家王羲之所言:“書之氣,必達乎道,同混元之理” ,以及歷史名家王僧虔的學說: “書之妙道,神采為上,形質(zhì)次之,兼之者方可紹于古人” 。恰恰一個“道”字闡述了文化傳承的重要性,而“混元”與“神采”卻力求書法去表現(xiàn)自然和張揚,能在法度間游走出豁然開朗的視野。韓亨林先生的創(chuàng)作始終恪守了“書以載道”的筆墨軌跡,但又把對古人筆墨的積累轉(zhuǎn)化為自我風格,從而讓筆墨在“道”的框架內(nèi)自由出一種清雅脫俗的境界。因書法不僅僅是單純的寫字,盡管書法升華到藝術的界限在學術上早有定論,但關鍵是能否突破傳統(tǒng)筆墨又緊隨時代的價值取向,尤其表現(xiàn)在書家的作品中所具備的鮮明審美個性。而藝術的個性是不可以隨意去強求,更不是靠捷徑就能夠達到的,它需要書家具備深厚的文化功底與技能的積累,才會游刃有余地應用到書寫的墨跡里,方可創(chuàng)作出鮮活的個性化藝術作品。
縱觀韓亨林的書法作品,他精通于書法創(chuàng)作的發(fā)展規(guī)律并對之有著深刻醒悟,始終是以傳承的法度去融合個性筆墨而帶入到書法創(chuàng)作,從而給書寫附加了一種新穎的藝術面貌。他的書法創(chuàng)作在結字與整體布局上頗為講究,落筆上一點一捺都體現(xiàn)出對字形結構上的審美態(tài)度,同時把自己對藝術的理解滲透到了筆墨中,最后在時代需要的大視野中綻放。所以他作品的格局散淡而清秀,在簡樸中潛藏了厚重的質(zhì)感,因書寫風格在自然暢達中與蒼勁并存,而襯托出了布局結構上的闊靜和秀美,漸漸形成了具有個性特質(zhì)的精神風貌和大氣象的藝術魅力。
欣賞韓亨林的書法作品,能感覺到他用筆蒼勁而力透紙背的態(tài)勢,同時也在追求一種“博觀約取”的書寫效果。學界習慣以古人的書論來評判藝術,書寫個性與作品的精神面貌同樣是書家走向藝術高峰的必備素養(yǎng)。韓亨林的書法始終把握了書寫法則中的擬古而不泥于古,尋求簡約而不步其后塵的理念,讓筆墨運行在紙面上有一種自由于法度的舒暢和融流感。他的作品貫穿在筆法與墨法以及章法的理性交融間,致力于“大道至簡”格局和意象化的探索視野。其實書法藝術真正抵達最高境界的是“雅俗共賞” ,由習字初始的“俗”到進入書寫法理而度化為“雅” ,需要從繁雜中回歸到博觀約取的“簡” ,才能成就藝術視野的妙趣境界,走入“大道” 。
欣賞韓亨林的書法作品,可以體察到他在創(chuàng)作中的法度與情感交融,是一種超乎筆墨的情緒和創(chuàng)新精神。他讓書寫規(guī)則在激情中與審美價值融為一體,其書法作品所展現(xiàn)出的是人性與精神氣質(zhì),表達一種飛揚的個性情結與大美的生動過程。書法藝術不僅需要在理論上具備熟練的法則技巧,同樣需要激發(fā)出情感與靈魂碰撞上的創(chuàng)作欲望。書法緣于漢字的結構,隨著漢字的演變和發(fā)展而成為藝術,無論隸、楷、行、草等文本意義如何演化,書法藝術從萌芽開始就攜帶著人文精神。
檢驗一位書家作品的藝術高度,唯有觀察他在書寫中流瀉出的文化修養(yǎng),筆墨里蘊含的人性本質(zhì)和傳承面目,才能讀懂并透現(xiàn)出作品中生動和鮮活的時代氣息。正如韓亨林先生所說:“書法表達的是書寫者的‘人格’ ,同時書法又表現(xiàn)在‘人性’中,這種說法也許并不準確,但對人性的表現(xiàn)以及自身學養(yǎng)表達,卻是藝術追求的最終目的” 。所以當書法藝術進入一種精神境界,融入到奔涌而帶著情緒的意識河流時,藝術個性才會激發(fā)出創(chuàng)新的魅力。
(文章來源中國藝術報 喬維)